安全施工合同(施工合同风险的类型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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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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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施工合同,施工合同风险的类型口诀?
答:施工合同风险的类型口诀:
(1)项目外界环境风险;
(2)项目组织成员资信和能力风险;
(3)管理风险(重要考点不多)
①对环境调查和预测的风险。对现场和周围环境条件缺乏足够全面和深人的调查,对影响投标报价的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资料缺乏足够的了解和预测;
②合同条款不严密、错误、二义性,工程范围和标准存在不确定性;
③承包商投标策略错误,错误地理解业主意图和招标文件,导致实施方案错误、报价失误等;
④承包商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计划不周;
⑤实施控制过程中的风险
2.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了提高总公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根据总公司的发展需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建设活动及装饰、装修、设备租赁的分公司、项目部及总公司下属各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负责人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具有相应安全管理资格方可承揽工程。
第四条:总公司下属各基层公司、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鼓励各项目部进行安全达标活动和先进技术的推广使用,推进总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科学管理。
第六条:安全报监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内,项目部应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1)《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工程中标通知书》(3)《工程施工合同》(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5)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6)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规划方案(7)拟进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的型号、数量(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9)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10)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第七条: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对地下埋设的电缆、煤气管道、高压电缆及各种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参评各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并报市安监站备案。2、施工期间,项目部应在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和总公司工程部安全科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对检查出来的各种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经复验合格,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公司安全科签字盖章后,将评定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安监站核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第八条:专项施工方案(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挖深超过地下水位的等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缷料平台。
第九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作业前,负责项目施工的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注明危险部位和环节,一旦发生危险自救的方法措施等,对操作者要讲明所有的安全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全面性、可操作性。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杜绝流于形式。
第十条:安全检查及例会1、总公司、项目部必须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总公司由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工程部,按照企业的《检查制度》,每月对总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一式两份,报总公司工程一份,存档一份。总公司每月6日组织召开基层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检查员参加的质量、安全例会,通报月检状况。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1、总公司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并由职工学校组织按计划实施。2、总公司应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3、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4、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班前安全活动1、项目部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2、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3、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应存放现场或由企业出具加盖印签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2、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审,年审不合格者或不按规定进行年审的,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自行失效,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四条:安全事故处理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2007年6月号执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并认真执行。2、总公司、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演练。(1)总公司应急救援人员的组成
氧气袋2个氧气甁2个,担架1个,短杆铁铣4张,短杆洋镐4把,医药箱1个(常备药),绷带、颈托2个,ABC干粉灭火器8升4个胶靴10双。可调动的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医护人员1名(2)项目部的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组成情况,应编入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中,并配齐、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器材、担架、绷带、颈托和取得证书的急救人员,应急救援的组织成员及分工必须报总公司工程部备案。
3、总公司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项目部每月向总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总公司每月向建设局城建科上报安全情况。4、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总公司必须按规定立即上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5、总公司、项目部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建设、监理做好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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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合同安全管理标准?
一、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同时,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
合同管理是所有工程项目的前提与基础。通过合同约定,可以对建筑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进行有效约束与控制。各参建单位依据合同进行人力资源配置、工作沟通等。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视为管理的核心来抓,有助于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有助于减少纠纷,明确各参建单位责任,更有助于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2.合同管理规范各建设主体
合同管理有助于规范各建设主体,建筑工程项目签订合同时,通过合同主要条款可以明确各建设主体的享有的权利与必须履行的义务关系。当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或者矛盾时,可以依靠合同进行法律依据判断、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有利于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
3.合同管理有助于适应市场发展
我国建筑市场经济机制在不断深入与完善,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施工企业适应市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控制调节作用越加明显,这就使建筑企业对合同更加重视。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更好地在公开招投标环节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更好地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三、工程施工合同安全管理措施
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研究就匆忙签订,特别是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和说明,都直接导致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更合理的签订和履行。
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陈列,以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事后发生纠纷。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调控齐全,双方责权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
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和技术的优化同等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体系,不仅要完善合同范本,在工程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签署的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和合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还要不断扩大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建筑企业还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控制机制,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 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哪个先签订?
同时签订。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监理合同则是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施工。
因此,这两个合同的签订应该是同时进行的,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5. 电缆敷设施工合同范本?
电缆敷设施工的合同范本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基本信息、合同范围、施工内容、材料和设备制造要求、安全防护措施、质量要求、价格结算、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等。
6. 跟个人签的施工合同?
甲方与没有相应资质的个人签订施工合同,是无效合同,甲方的做法本身就违法。工地出了安全事故,甲方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甲方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7. 个人能和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吗?
个人不能和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这是因为建筑施工合同涉及到复杂的工程技术和专业知识,需要有专业的建筑团队来完成。个人通常缺乏必要的技术和资源来承担建筑项目的责任和风险。此外,建筑施工合同还需要涉及到法律、财务等方面的规定和保障,个人往往无法满足这些要求。因此,个人一般无法与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通常需要建筑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执照,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此外,建筑施工合同还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工期、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因此,个人在进行建筑项目时,应该选择合适的建筑公司来签订施工合同,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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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施工合同,施工合同风险的类型口诀?
答:施工合同风险的类型口诀:
(1)项目外界环境风险;
(2)项目组织成员资信和能力风险;
(3)管理风险(重要考点不多)
①对环境调查和预测的风险。对现场和周围环境条件缺乏足够全面和深人的调查,对影响投标报价的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资料缺乏足够的了解和预测;
②合同条款不严密、错误、二义性,工程范围和标准存在不确定性;
③承包商投标策略错误,错误地理解业主意图和招标文件,导致实施方案错误、报价失误等;
④承包商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计划不周;
⑤实施控制过程中的风险
2.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了提高总公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根据总公司的发展需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建设活动及装饰、装修、设备租赁的分公司、项目部及总公司下属各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负责人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具有相应安全管理资格方可承揽工程。
第四条:总公司下属各基层公司、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鼓励各项目部进行安全达标活动和先进技术的推广使用,推进总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科学管理。
第六条:安全报监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内,项目部应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1)《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工程中标通知书》(3)《工程施工合同》(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5)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6)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规划方案(7)拟进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的型号、数量(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9)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10)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第七条: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对地下埋设的电缆、煤气管道、高压电缆及各种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参评各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并报市安监站备案。2、施工期间,项目部应在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和总公司工程部安全科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对检查出来的各种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经复验合格,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公司安全科签字盖章后,将评定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安监站核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第八条:专项施工方案(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挖深超过地下水位的等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缷料平台。
第九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作业前,负责项目施工的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注明危险部位和环节,一旦发生危险自救的方法措施等,对操作者要讲明所有的安全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全面性、可操作性。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杜绝流于形式。
第十条:安全检查及例会1、总公司、项目部必须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总公司由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工程部,按照企业的《检查制度》,每月对总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一式两份,报总公司工程一份,存档一份。总公司每月6日组织召开基层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检查员参加的质量、安全例会,通报月检状况。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1、总公司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并由职工学校组织按计划实施。2、总公司应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3、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4、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班前安全活动1、项目部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2、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3、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应存放现场或由企业出具加盖印签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2、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审,年审不合格者或不按规定进行年审的,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自行失效,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四条:安全事故处理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2007年6月号执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并认真执行。2、总公司、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演练。(1)总公司应急救援人员的组成
氧气袋2个氧气甁2个,担架1个,短杆铁铣4张,短杆洋镐4把,医药箱1个(常备药),绷带、颈托2个,ABC干粉灭火器8升4个胶靴10双。可调动的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医护人员1名(2)项目部的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组成情况,应编入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中,并配齐、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器材、担架、绷带、颈托和取得证书的急救人员,应急救援的组织成员及分工必须报总公司工程部备案。
3、总公司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项目部每月向总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总公司每月向建设局城建科上报安全情况。4、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总公司必须按规定立即上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5、总公司、项目部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建设、监理做好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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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合同安全管理标准?
一、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同时,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
合同管理是所有工程项目的前提与基础。通过合同约定,可以对建筑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进行有效约束与控制。各参建单位依据合同进行人力资源配置、工作沟通等。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视为管理的核心来抓,有助于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有助于减少纠纷,明确各参建单位责任,更有助于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2.合同管理规范各建设主体
合同管理有助于规范各建设主体,建筑工程项目签订合同时,通过合同主要条款可以明确各建设主体的享有的权利与必须履行的义务关系。当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或者矛盾时,可以依靠合同进行法律依据判断、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有利于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
3.合同管理有助于适应市场发展
我国建筑市场经济机制在不断深入与完善,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施工企业适应市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控制调节作用越加明显,这就使建筑企业对合同更加重视。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更好地在公开招投标环节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更好地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三、工程施工合同安全管理措施
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研究就匆忙签订,特别是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和说明,都直接导致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更合理的签订和履行。
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陈列,以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事后发生纠纷。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调控齐全,双方责权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
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和技术的优化同等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体系,不仅要完善合同范本,在工程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签署的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和合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还要不断扩大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建筑企业还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控制机制,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 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哪个先签订?
同时签订。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监理合同则是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施工。
因此,这两个合同的签订应该是同时进行的,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5. 电缆敷设施工合同范本?
电缆敷设施工的合同范本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基本信息、合同范围、施工内容、材料和设备制造要求、安全防护措施、质量要求、价格结算、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等。
6. 跟个人签的施工合同?
甲方与没有相应资质的个人签订施工合同,是无效合同,甲方的做法本身就违法。工地出了安全事故,甲方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甲方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7. 个人能和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吗?
个人不能和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这是因为建筑施工合同涉及到复杂的工程技术和专业知识,需要有专业的建筑团队来完成。个人通常缺乏必要的技术和资源来承担建筑项目的责任和风险。此外,建筑施工合同还需要涉及到法律、财务等方面的规定和保障,个人往往无法满足这些要求。因此,个人一般无法与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通常需要建筑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执照,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此外,建筑施工合同还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工期、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因此,个人在进行建筑项目时,应该选择合适的建筑公司来签订施工合同,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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