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工商营业执照多长时间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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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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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工商营业执照多长时间检一次?
每年都要年检一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检一次,每年的1月1日到3月30日需要验照贴花。个体营业执照有效期是4年,到期更换,年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般有效期为四年,但是每年的1月1日到3月30日需要验照贴花。验照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协议和店铺房照的复印件。年检已取消。改成年度报告,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年的年度报告。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每年都需要年检,但现在叫做年度报告,不叫年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需要带的资料: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身份证及复印件。
6、协会会费缴款收据。
7、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办了营业执照因各种原因未营业怎么办?
商部门对于逾期验照的个体工商户:
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四)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
如果责令限期申请验照之后,个体工商户还是不参加验照的,工商部门可以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吊销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从始至终,都没有对没有验照的个体户进行罚款的规定。
但是如果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吊销,在法律上这个个体户就是不存在的,工商部门可对该个体户以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罚款。
所以建议赶紧带上以下验照的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有前置许可文件的(例如什么食品卫生许可证、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等等证件),带上这些证件的复印件,(这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到你当初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填个表格、给营业执照盖个章就行了,补办验照手续。
3. 个体户要请会计做账吗?
个体工商户需要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首先,需要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请专职还是兼职会计或代理记账公司处理账务情况。如果业务简单,可以请兼职或代理公司记账做纳税申报。如果业务复杂,业务量大,则需聘请专职会计人员做账。
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内容节选: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第六条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第七条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第八条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第十条复式账簿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简易账簿均应采用订本式。 账簿和凭证应当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填写,装订或者粘贴。 建账户对各种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十一条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月度会计报表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4. 个体工商户多人如何注销失业保险?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内 容 个体工商户注销。 法律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 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应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1份); 三、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工商局各辖区分局或工商所。 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辖区分局。 程 序 (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查材料; (三)核准注销; (四)发注销通知书。 时 限 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无 法律效力 个体工商户终止。 收 费 无。 年审或年检 无。
5. 个体户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情况下营业的处罚多少金额?
国家规定三个档次,二万以下,二万至二十万,五万至五十万,看经营什么、规模多大、危害性多大。
我国现行五类登记管理法规都对无照经营法律责任作了规定,赋予了工商部门执法主体的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该条例。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四、《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如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五、《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以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6.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期要罚款?
首先,必须先明确企业的性质:对于个体工商户,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根据《 条例 》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对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因此,个体工商户过期未年检的话,一般不会处以罚款。对于个体工商户,国家是持扶持、监督、管理的态度,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一般是不予处罚的。
你所要做的,是赶紧去补办年检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对于非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
时间一般是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年检。
同时根据该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
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年未参加企业年检,并且已经被发通知,去办理注销时需要补办过去2年的年检手续并要接受处罚,金额按照当地工商机关的处罚标准,全国各地均不一样。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比如,如果是08年1月1日到期的,按理应该在到期前年检,但没有去,而工商局若发通知给,可以在08年3月去办理缴费罚款续期或者注销手续。
工商局如果没有发通知,证明他们没有发现你的违法行为,直到2010年1月1日,如果你还没有收到通知,那么恭喜你,不用罚款了,同时你的营业执照作废了。 综上所述,如果工商局发通知叫你去补办手续,同时如果你的企业也不是个体工商户,就要罚款同时办理注销或者延期。
而如果工商局没有发给你通知,证明他们没有发现你的违法行为,那么两年时效已过的话,就自动注销了营业执照。不用再罚款了。
7. 个体工商管理条例哪年颁布的?
你好!根据《个体工行户条例》第30条: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也就是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没有效力了,现在应当按照《个体工行户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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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工商营业执照多长时间检一次?
每年都要年检一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检一次,每年的1月1日到3月30日需要验照贴花。个体营业执照有效期是4年,到期更换,年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般有效期为四年,但是每年的1月1日到3月30日需要验照贴花。验照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协议和店铺房照的复印件。年检已取消。改成年度报告,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年的年度报告。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每年都需要年检,但现在叫做年度报告,不叫年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需要带的资料: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身份证及复印件。
6、协会会费缴款收据。
7、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办了营业执照因各种原因未营业怎么办?
商部门对于逾期验照的个体工商户:
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四)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
如果责令限期申请验照之后,个体工商户还是不参加验照的,工商部门可以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吊销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从始至终,都没有对没有验照的个体户进行罚款的规定。
但是如果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吊销,在法律上这个个体户就是不存在的,工商部门可对该个体户以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罚款。
所以建议赶紧带上以下验照的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有前置许可文件的(例如什么食品卫生许可证、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等等证件),带上这些证件的复印件,(这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到你当初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填个表格、给营业执照盖个章就行了,补办验照手续。
3. 个体户要请会计做账吗?
个体工商户需要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首先,需要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请专职还是兼职会计或代理记账公司处理账务情况。如果业务简单,可以请兼职或代理公司记账做纳税申报。如果业务复杂,业务量大,则需聘请专职会计人员做账。
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内容节选: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第六条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第七条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第八条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第十条复式账簿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简易账簿均应采用订本式。 账簿和凭证应当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填写,装订或者粘贴。 建账户对各种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十一条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月度会计报表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4. 个体工商户多人如何注销失业保险?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内 容 个体工商户注销。 法律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 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应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1份); 三、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工商局各辖区分局或工商所。 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辖区分局。 程 序 (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查材料; (三)核准注销; (四)发注销通知书。 时 限 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无 法律效力 个体工商户终止。 收 费 无。 年审或年检 无。
5. 个体户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情况下营业的处罚多少金额?
国家规定三个档次,二万以下,二万至二十万,五万至五十万,看经营什么、规模多大、危害性多大。
我国现行五类登记管理法规都对无照经营法律责任作了规定,赋予了工商部门执法主体的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该条例。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四、《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如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五、《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以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6.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期要罚款?
首先,必须先明确企业的性质:对于个体工商户,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根据《 条例 》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对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因此,个体工商户过期未年检的话,一般不会处以罚款。对于个体工商户,国家是持扶持、监督、管理的态度,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一般是不予处罚的。
你所要做的,是赶紧去补办年检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对于非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
时间一般是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年检。
同时根据该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
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年未参加企业年检,并且已经被发通知,去办理注销时需要补办过去2年的年检手续并要接受处罚,金额按照当地工商机关的处罚标准,全国各地均不一样。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比如,如果是08年1月1日到期的,按理应该在到期前年检,但没有去,而工商局若发通知给,可以在08年3月去办理缴费罚款续期或者注销手续。
工商局如果没有发通知,证明他们没有发现你的违法行为,直到2010年1月1日,如果你还没有收到通知,那么恭喜你,不用罚款了,同时你的营业执照作废了。 综上所述,如果工商局发通知叫你去补办手续,同时如果你的企业也不是个体工商户,就要罚款同时办理注销或者延期。
而如果工商局没有发给你通知,证明他们没有发现你的违法行为,那么两年时效已过的话,就自动注销了营业执照。不用再罚款了。
7. 个体工商管理条例哪年颁布的?
你好!根据《个体工行户条例》第30条: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也就是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没有效力了,现在应当按照《个体工行户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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