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金怎么申请(怎么申请政府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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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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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救助金怎么申请,怎么申请政府救助?
大病救助:去你们当地的县卫生局办理(可以去办公室问一下办理大病救助找哪位领导),去办理这些东西,你必须要带好转院证明,住院证明等病人的相关资料,(城镇合作医疗红本和卡和交费发票),病人身份证,户口本,这些你全部带上就可以找相差部门申请。办理这类服务:只有两个部门——卫生局和民政局,除此外还可以先找下你们村里的妇联,再可以找镇上或者县城的妇联。会有额外补助的。每个地方都有这个政策,但据说有名额指标,因为这个是额外补助的,低保,精准扶贫的优先办理补助。建议你先去村里和干部一起办好你的低保或者给你老婆办一个精准贫。
低保申请条件:无商品房,无小轿车,无企业,无正常收入,才有资格根据你的现实情况给你申请办理(老商品房除外吧,也有特事特办的例子), 具体办理流程,你拿到关于你老婆病情的相关资料去村里找村干部申请,一般你这种特别困难的家庭他们会给你办理的。
办理低保的直管部门:民政局
2. 大病补助怎么申请?
1.首先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然后村(居)民委员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并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三天以上;
4.无异议之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话,县(市、区)民政部门就会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发放,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怎么向社会申请救济金?
申请
1、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状况、家庭困难原因。
2、提供家庭收入状况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调查
1、服务中心受理申请。
2、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成员及其就业状况、生活状况、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等。
评议
1、服务中心组织社区、村(居)民主评议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2、经民主评议无异议的,填写申请审批表。
3、经评议有异议的,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通知本人。
公示
1、服务中心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第一榜公示。
2、公示后社区、村(居)民有异议的,服务中心重新调查核实,无异议的,上报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
审核
1、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进行审查、复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2、审核结果由服务中心第二榜公示,公示后社区、村(居)民有异议的,通知服中心重新调查核实;无异议的上报县社会救助中心管理局。
审批
1、 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进行审批,确定救助金额,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社会救助工作站,通过服务中心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2、审核结果由服务中心第三榜公示。
3、公示后社区、村(居)民有异议的,通知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重新调查核实。
发放
经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审批并由服务中心三榜公示后无异议的,发给保障金领取证和通过金融机构发给救助资金
4. 残疾人怎么申请救助?
大家好!我是湖北的三农达人山野秋风。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办理:一、办理慢病卡,国家有补贴。
1.申请书(盖村委会公章、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复印件。
3.医疗卡复印件(人反面)。
4.疾病证明书(盖医院公章)。
5.辅助检查资料(盖医院公
章)。
6.一寸照两张,诚信计生证明。
7.慢病卡有效期限2年,延期要提前交乡合管办并送合管中心办理校验。
二,办理残疾证。
1.评上一、二级伤残,国家给予高残补贴,三级以上没有补贴。
2 .办理残疾证明,由村委会出残疾证明,需本人到场。
3.到残联申请,带好身份证,户口本,两寸照片。
4.填写残疾人申请表,将医院证明及所有材料提交残联。
三,申请低保。
1.个人写申请到村委会。
2.村委会对材料进行初审,签字盖章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政府对所报材料进行调查审核,属实签字盖章报送县政府主管部等待评审。
总之办理一切事项,首先要通过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它是最基层的政府机构,对各种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具有充分的发言权。以上是我的分享,不知是否邦到你,望点击关注,留言评论,谢谢再见!@头条公开课 @
5. 如何申请社会救助?
1、社会救助金申请流程如下:
(1)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社会救助申请公开告知书”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明,亲笔填写承诺书,自觉履行义务;
(2)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
(3)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核实结束后,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社会救助的对象包括哪些
社会救助的对象如下:
1、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因素失去劳动能力者 ;
2、虽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因素以致失业,无法获得收或收入中断,收入减少,而且又无法获得社会保险给付者;
3、因受到天灾人祸等因素而导致不接受紧急救助就无法维持生活者。
6. 大病救助申请及报销流程?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是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组织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后,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大病救助的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7. 大病补助怎么申请?
第一步、申请。
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大病的医疗救助,由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已报销费用凭证、实施救助凭证、病史材料、五保证、(低保证、优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由所在地的行政村或敬老院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救助对象一般在合作医疗应报销费用后的1个月内提出申请。
第二步、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第三步、审批。
市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批准其享受医疗救助;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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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救助金怎么申请,怎么申请政府救助?
大病救助:去你们当地的县卫生局办理(可以去办公室问一下办理大病救助找哪位领导),去办理这些东西,你必须要带好转院证明,住院证明等病人的相关资料,(城镇合作医疗红本和卡和交费发票),病人身份证,户口本,这些你全部带上就可以找相差部门申请。办理这类服务:只有两个部门——卫生局和民政局,除此外还可以先找下你们村里的妇联,再可以找镇上或者县城的妇联。会有额外补助的。每个地方都有这个政策,但据说有名额指标,因为这个是额外补助的,低保,精准扶贫的优先办理补助。建议你先去村里和干部一起办好你的低保或者给你老婆办一个精准贫。
低保申请条件:无商品房,无小轿车,无企业,无正常收入,才有资格根据你的现实情况给你申请办理(老商品房除外吧,也有特事特办的例子), 具体办理流程,你拿到关于你老婆病情的相关资料去村里找村干部申请,一般你这种特别困难的家庭他们会给你办理的。
办理低保的直管部门:民政局
2. 大病补助怎么申请?
1.首先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然后村(居)民委员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并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三天以上;
4.无异议之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话,县(市、区)民政部门就会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发放,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怎么向社会申请救济金?
申请
1、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状况、家庭困难原因。
2、提供家庭收入状况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调查
1、服务中心受理申请。
2、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成员及其就业状况、生活状况、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等。
评议
1、服务中心组织社区、村(居)民主评议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2、经民主评议无异议的,填写申请审批表。
3、经评议有异议的,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通知本人。
公示
1、服务中心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第一榜公示。
2、公示后社区、村(居)民有异议的,服务中心重新调查核实,无异议的,上报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
审核
1、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进行审查、复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2、审核结果由服务中心第二榜公示,公示后社区、村(居)民有异议的,通知服中心重新调查核实;无异议的上报县社会救助中心管理局。
审批
1、 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进行审批,确定救助金额,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社会救助工作站,通过服务中心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2、审核结果由服务中心第三榜公示。
3、公示后社区、村(居)民有异议的,通知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重新调查核实。
发放
经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审批并由服务中心三榜公示后无异议的,发给保障金领取证和通过金融机构发给救助资金
4. 残疾人怎么申请救助?
大家好!我是湖北的三农达人山野秋风。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办理:一、办理慢病卡,国家有补贴。
1.申请书(盖村委会公章、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复印件。
3.医疗卡复印件(人反面)。
4.疾病证明书(盖医院公章)。
5.辅助检查资料(盖医院公
章)。
6.一寸照两张,诚信计生证明。
7.慢病卡有效期限2年,延期要提前交乡合管办并送合管中心办理校验。
二,办理残疾证。
1.评上一、二级伤残,国家给予高残补贴,三级以上没有补贴。
2 .办理残疾证明,由村委会出残疾证明,需本人到场。
3.到残联申请,带好身份证,户口本,两寸照片。
4.填写残疾人申请表,将医院证明及所有材料提交残联。
三,申请低保。
1.个人写申请到村委会。
2.村委会对材料进行初审,签字盖章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政府对所报材料进行调查审核,属实签字盖章报送县政府主管部等待评审。
总之办理一切事项,首先要通过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它是最基层的政府机构,对各种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具有充分的发言权。以上是我的分享,不知是否邦到你,望点击关注,留言评论,谢谢再见!@头条公开课 @
5. 如何申请社会救助?
1、社会救助金申请流程如下:
(1)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社会救助申请公开告知书”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明,亲笔填写承诺书,自觉履行义务;
(2)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
(3)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核实结束后,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社会救助的对象包括哪些
社会救助的对象如下:
1、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因素失去劳动能力者 ;
2、虽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因素以致失业,无法获得收或收入中断,收入减少,而且又无法获得社会保险给付者;
3、因受到天灾人祸等因素而导致不接受紧急救助就无法维持生活者。
6. 大病救助申请及报销流程?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是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组织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后,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大病救助的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7. 大病补助怎么申请?
第一步、申请。
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大病的医疗救助,由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已报销费用凭证、实施救助凭证、病史材料、五保证、(低保证、优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由所在地的行政村或敬老院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救助对象一般在合作医疗应报销费用后的1个月内提出申请。
第二步、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第三步、审批。
市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批准其享受医疗救助;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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